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16 丨 阅读次数:

    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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