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失业金标准提高后,之前少发的会补吗? |
| 发布时间:2026-03-18 丨 阅读次数: |
问:杭州失业金标准提高后,之前少发的会补吗?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市区失业保险金同步上调,自2241元/月提高至2394元/月,每月增加153元。2026年1月至2月期间,符合杭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月153元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统一补发到位。
杭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01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提醒:根据《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文件规定,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须通过金融社保卡发放,因此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申请人均需要提供金融社保卡。 0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都是指哪些情况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原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 终止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等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03申领入口 可通过网上平台在线申领,也可前往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线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数智就业”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渠道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04领取期限 可通过网上平台在线申领,也可前往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线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数智就业”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渠道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 ◆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05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当月核定,次月起发放。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停止领取情形当月。原则上每月22日左右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涉及五区及三地的(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出现法定停领情形的,需主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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