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3-06-18 丨 阅读次数:

    1、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注册资金在3万元及以下)、杭州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的;
  2、从事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经营活动的;
  3、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在营业证照的相应有效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及以上的;
  4、申请享受时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
  5、已申领原一次性就业援助补助费,但已不在1年“再就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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