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标准不变。 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设每人每年1200元和800元两档。除非从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外,其他人员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筹资的,个人缴纳4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400元;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筹资的,个人缴纳2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300元。两档的住院和规定病种待遇相同但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