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大学生因病需在杭州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选择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的身份证(或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及所在高校的相关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