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稳定就业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填写《杭州市稳定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在次年9月30日前(注:2013年放宽到11月底前)向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市或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1、本单位已采取的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
2、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托收单复印件;
3、上年度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4、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