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你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数 |
| 发布时间:2025-10-27 丨 阅读次数: |
10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10月1日)。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数据显示,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上海最高,为2740元;北京为2540元,广东第一档为2500元,江苏、浙江相同,第一档为2490元。 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北京以27.7元的标准为全国最高;上海为25元,广东、江苏、浙江第一档分别为23.7元、24元、24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按照人社部200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调整对哪些情形有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有啥好处?对于“打工人”来说,最低工资上调直接拉动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增长。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与之挂钩的相关待遇也会相应提升。例如,加班费、社保缴费基数等,具体如下: 1.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假期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基数 假期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基数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确定,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80%。 4.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标准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标准为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6.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低于最低工资的情形 根据各省市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支付劳动者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病假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执行的标准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待岗工资 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待岗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一般情况下待岗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部分省市按照当地基本生活费或者失业保险金计算。 3.事假或者旷工按天扣除工资后可低于最低工资 因劳动者在事假期间或者劳动者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支付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其他特殊情形 部分行业劳动者可能会出现某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甚至为零的情况,如销售人员的工资可能存在某月提成数万,但个别月提成为零的情况,由于其全年收入较高,司法实务一般不支持其对低于最低工资的月份进行工资补足的诉讼请求。 按照年薪支付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个别月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后,劳动者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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