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杭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条件及标准

  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参保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

  2.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累计满十年,或持本市核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在本市注册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986元/月

  计算方法:99722元(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60%÷12月=4986元/月

  月缴费标准为473.67元

  计算方法:4986元/月×9.5%(缴费费率)=473.67元/月

  其中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为236.84元/月

  怎么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登记办理方法:

  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地在本市)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就业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