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是指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

2、人事代理的实质:
    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3、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有:
    ⑴各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⑵自主创业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⑶自谋职业的军队复转、退伍人员;
    ⑷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流人员。

4、人事代理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⑴代办进杭落户、集体户口挂靠;
    ⑵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
    ⑶接转党组织关系,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⑷办理大中专毕业生人事关系接收;
    ⑸为大中专毕业生提拱就业指导;
    ⑹代办(缴)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