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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室内办公,可领取高温津贴吗?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室内工作者是否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主要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实际温度。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1. 温度标准:若用人单位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即使已开启空调或其他降温设备,仍需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例如:工厂车间、厨房、无空调的仓库等高温环境,若实测温度≥33℃,则需发放津贴。

  2. 特殊工作情况:需频繁外出的岗位(如销售、外勤):因工作性质需在高温天气外出,且室内温度可能无法持续低于33℃,此类岗位通常符合发放条件。

  3. “半露天”岗位:(如保安、巡检工):即使部分时间在室内,但因职责需定期露天作业,司法实践中通常支持全额发放津贴。

  4. 夜班工作者:津贴发放与昼夜无关,仅取决于工作场所温度是否≥33℃。

  从上述规定来看,原则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以所在工作场所的温度为依据。如开了空调,室内温度仍未降低至33℃以下的,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仍可享受高温津贴,反之,企业可能可以不发高温津贴。

  

  例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如从事销售工作,基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拜访客户,那么这类工作性质的人员,企业很可能因为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而需发放高温津贴。但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不仅不需要外出,空调还给力到不行,天天保持在25℃,那么企业可不发放高温津贴。

  当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各位HR还需参照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