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生育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新规正式执行
5月正式开始啦~
自2025年5月起,很多劳动法、社保新政也正式开始执行了,具体有哪些呢?赶紧一起来看看~
1、全国性新规
一、领证不用户口本了,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5月10日施行
4月9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也就是说,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
2、地方性新规
一、杭州:5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
4月22日,杭州市医保局发布了《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生育津贴可以直接发到个人账户。
《通知》中明确:
自2025年5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可由职工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贵阳: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至1%
2025年4月1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减负降本的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知》中有3大核心要点需要HR关注:
1.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适用对象: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
决策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通过;
无职代会或工会的,需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
注意:
未经民主程序单方降比例,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其次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会影响员工福利,一定要提前与员工沟通。
2. 最低可以降低多少?
比例范围:可降至5%以下,最低1%;
期限限制:每次申请不超过1年,期满后需恢复至5%及以上
续期要求: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
3. 如何申请?
民营企业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经公示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河南:5月1日起,开始申报社保工资
4月21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5月1日开始申报202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
《通知》中有3大核心要点需要HR关注: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
2.申报人员范围及所属期
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属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3.申报口径
缴费工资构成: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有关规定口径计算。
缴费工资确定: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工资构成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在职职工202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5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保留到整数)。2025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2025缴费年度的社保费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规定:税务机关以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核定2025缴费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根据相关规定再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
四、杭州:5月2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
4月23日,浙江公积金新政发布,明确自5月21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通知》中有5大核心要点需要大家关注:
1.购买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适用对象: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含共有产权房)的职工;
提取范围: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或偿还贷款本息;
限额:累计提取≤购房款+已还贷本息总额。
2.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放宽
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通过住房租赁机构租赁住房的,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超限额部分可提至标准额度上浮50%。
3. 支持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适用范围:
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加装(需竣工验收);
危旧房改造/公共维修(需列入省级计划)。
提取人:职工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限额:≤个人分摊费用,且为竣工验收/协议签订后1年内账户余额。
4.放宽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离职后未在杭州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提供身份证件和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5. 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账户余额≤5万元(不含利息)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可不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办理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亲属关系和已故职工死亡证明材料,签署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